食品辐照加工技术在国内外主要立法依据有哪些?
2024-04-24 来自: 武汉爱邦高能技术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2238
在行业机构长期对有关食品辐照加工处理安全性试验研究数据审定的基础上,1983年由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和世界卫生组织(WHO)联合成立的有130多个国参加的“营养法规委员会”,正式发布了“辐照食品行业通用标准”(Joint FAO/WHO Food Standards Programme CODEX ALIMENTARIUS COMMISSION CAC/VOL. XV-Ed.1)。1988年12月,由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原子能机构(IAEA)/世界卫生组织(WHO)、贸易中心(ITC-UNCTAD/GATT)在日内瓦召开了“辐照食品加工管理、接受性和贸易大会”,来自57个国政府官员和13个非官方组织的观察员参加了这次大会,会议采纳了辐照食品国贸易和接受性应该采取的步骤,发表了“辐照食品的议定文件”,这是食品辐照商业化应用和国贸易立法上的一个新的里程碑。
全世界已有美、欧等57个国和地区批准了230多种食品品种辐照上市,销售总量已超过40万吨。从1984年起,中国先后批准了18种和6大类食品可辐照上市销售,包括豆类、谷类、干果果脯类、熟畜禽肉类、冷冻包装畜禽肉类、香辛料类、新鲜水果蔬菜类等,并于1996年正式颁布了《辐照食品卫生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