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辐照加工技术在国内外主要立法依据有哪些?
2016-06-21 来自: 武汉爱邦高能技术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3302
在******机构长期对有关食品辐照处理安全性试验研究数据审定的基础上,1983年由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和世界卫生组织(WHO)联合成立的有130多个***参加的“***营养法规委员会”,正式发布了“辐照食品***通用标准”(Joint FAO/WHO Food Standards Programme CODEX ALIMENTARIUS COMMISSION CAC/VOL. XV-Ed.1)。1988年12月,由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原子能机构(IAEA)/世界卫生组织(WHO)、***贸易中心(ITC-UNCTAD/GATT)在日内瓦召开了“辐照食品加工管理、接受性和贸易***大会”,来自57个***政府官员和13个非官方组织的观察员参加了这次大会,会议采纳了辐照食品***贸易和接受性应该采取的步骤,发表了“辐照食品的***议定文件”,这是食品辐照商业化应用和***贸易立法上的一个新的里程碑。
全世界已有美、欧等57个***和地区批准了230多种食品品种辐照上市,销售总量已超过40万吨。从1984年起,中国先后批准了18种和6大类食品可辐照上市销售,包括豆类、谷类、干果果脯类、熟畜禽肉类、冷冻包装畜禽肉类、香辛料类、新鲜水果蔬菜类等,并于1996年正式颁布了《辐照食品卫生管理办法》。